一、借款合同上写二人名字怎样写
在签订购房合同是,作为共同还贷人,只要双方符合条件,同时签署两个人的名字是可以的,但关键环节还是在于房产证办理阶段。购房合同签署人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
(一)确认在购房合同同时签署人是否符合限购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不能署名的;
(二)由于目前各地都实行了不同的住房限购政策,一旦购房合同签署了两个人的名字,就等于两人已经各有了一套房,可能会对以后的购房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制作注意事项
(一)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款期限,借出方式,归还方式,借出还入的银行账号等信息绝不允许有任何错误,制作合同者必须核对确认无误后连同相关资料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订。
(二)利息的操作原则:使用的任何合同版本制作的《借款合同》或《借据》,其合同约定利息只能定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现行利率状态可定为月息2.1分左右),超过部份定性为合同外利息,对合同外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三)6-12个月的合同如何处理。对于借款人借款时间较长,不可控性较大的借款业务,制作借贷合同时可将借期拆分,例如一年的借款合同,可制作成借期为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合同期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没有太大变化及利息支付准时时出借人同意延期至一年。
(四)合同里的送达条款、费用约定、管辖范围及申诉部门的约定均为必要的补充约定,不可删除。否则,主张债权时会有较多不便之处。
三、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怎么约定
借款合同提前还款条款怎么约定,还得看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还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若是从出借人角度考虑,一般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提前还款,应保证出借人利息的预期收益等类似条款,避免因借款人提前还款导致利息损失。若是从借款人角度考虑,则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支付利息,避免借款人多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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