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需要逮捕的应当报请检察院批准,否则不能实施逮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最终定罪量刑要由法院依照案情和证据认定。
一、逮捕与批捕区别
二者具有如下区别:
1、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逮捕后可以向相应的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4、取保后,如果判实刑就应到看守所或监狱执行,如果是缓刑的话,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就可以不用再坐牢。
二、刑事拘留算不算逮捕
刑事拘留不算逮捕。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在逮捕后,除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外,逮捕人的拘留期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2、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拘留需要侦察的人,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不得超过37天。
三、拘留和批捕有哪些区别
1、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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