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沂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4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淄博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淄博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限制那些有权利征地的主体的行为,由此来达到保护土地被征者的权益,使得其不管土地是否被征收都是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故此在征地之前,征地机关需要制定出能满足被征者要求的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