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查机关送至法院的起诉材料,并非都是无懈可击的。在实践中,我遇到过诸如数字计算方法不对、计算结果不对、证人证言之间矛盾等情况。认真发现并利用这些诉讼材料中的瑕疵,可以有效地影响法庭对嫌疑人的审理。
发现其中的瑕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耐心地阅读大量的诉讼材料,分析材料中遵循的逻辑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特别是在贪污、受贿刑事案件中尤为重要,因为涉案数字直接决定嫌疑人被判刑期的长短。
在法庭上准确地利用公安、检查人员工作中的瑕疵,可以使辩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民间借贷案件材料
民间借贷的立案材料一般包括:1、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身份信息,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4、授权委托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