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立山区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婚姻登记应该携带如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2)三张2寸红底双人近期免冠照;
(3)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死亡证明(此为选项,无该情况者,无需提供)
(4)婚检证明;
(5)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二项,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的相关规定
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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