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买断工龄出来,一直交养老保险是继续算工龄的。买断工龄以前的工龄不算(工龄已补偿买断),以后的继续算工龄。
工龄是买不断的,所谓买断工龄只是按照工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只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将来计算养老金的时候都会作为缴费年限(就是你说的工龄)计算,一年工龄增加1%的基础养老金。
一、企业退休养老金怎么计算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二、在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养老金
1、根据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养老保险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在劳动教养期间的。
(4)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对第(1)(2)(5)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对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对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发基本养老金,并限期收回或从其以后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逐步扣回已经冒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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