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跨乡镇办身份证吗?
可以。可以跨镇异地办理。
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规定: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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