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经双方协议一致的,孩子可以跟女方姓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父或者母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氏。我们离婚了,我的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n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n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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