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法定继承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遗嘱继承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继承公证书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继承公证书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说明。我国的公证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公证,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可以进行公证办理,出具公证证书保护公民权益。
三、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代位继承的,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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