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不领证买房会有纠纷吗
购房过程中常见纠纷包括:1.房屋逾期交付引发的矛盾;2.房产过户延迟导致的纷争;3.定金索回引发的争议。通过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需严格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及开发周期展开土地利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二、福州买房纠纷退定金怎么退
关于购房定金支付和退还,政策规定如下:若支付方依约履行义务,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可予以退还或冲抵价款;若收取方违反预约,则需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可约定,其中一方以定金方式为其债之担保。实际支付定金时定金合同即告成立。定金金额可由双方自行商定,但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额部分不具定金效力。若实际交付定金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定金金额进行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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