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公司大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事部找她谈退休事宜。
2、以自己身体还比较好,不想这么早就退休为由,不办理退休手续。
3、家庭情况大概了解,老公身体一直不好没有固定工作,儿子在南方打工,经济条件也不怎么好。
4、公司不是福利机构,领导希望能够有新人补充她的岗位。
二、案例解析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去OR留?
去好办,依法办理退休离岗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可毕竟是为公司付出了青春与劳动有值得同情的老员工,从人情角度出发,情何以堪?再就是留了,本来只要先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合法的退休返聘手续即可,可是领导的希望却是有新人补充他的岗位,这该如何留?真是难为人啊!
三、解决方案
结合对劳动合同法规的了解及相关工作经验情况,个人观点对于此问题的解决关键是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由于不清楚公司所属行业,也不知达到法定年龄大姐的岗位性质,所以不好轻易下结论,只能在此讲一讲我们公司的实操做法以供参考了。
我们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纺织行业,本身就有招工压力的存在,所以我们公司对待类似问题是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性质,能留则留。这样既可以体现公司的人性化,又可以减少岗位替换人员的重置成本和缓解相关岗位的招工压力,实现双赢。至于退休后是否返聘的情况,应该视岗位区别对待,确定可以进行退休返聘岗位的实施范围。
四、退休返聘操作流程
1、依法为老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退休人员在自愿返聘的情况下,对于可以实施退休返聘的岗位填写《退休返聘申请表》,报公司领导签批。
3、在公司职工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符合岗位任职的身体健康情况证明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政府其他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一年一聘的《劳务协议》,明确规定协议期限、工作岗位、劳务报酬、劳动纪律、协议的续订、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和其他未尽事宜。
5、为降低返聘期间的用工风险,与员工协商选择购买一份人身意外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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