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什么
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开始后最优先继承遗产的顺位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的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是很普遍存在的继承遗产的方式,但是遗嘱继承是先于法定继承的。即被继承人在生前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则是按照遗嘱上的分配。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并不是说只要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必须按照上面的分配,有的时候是有限制的。比如法律规定,遗嘱应该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但是遗嘱上没有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给其保留份额的。可见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有一定的限制的。
3.法定继承是特定的亲属关系。继承人并不是被继承人说谁就是谁,法律规定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为基础。
4.法定继承的强行性。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我国法定继承有特定的强行性,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法定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法定继承条件包括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
2.继承人是法律对顶的法定继承人;
3.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被继承人没有定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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