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步骤:
1、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及家庭成员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居民户口薄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低保证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并填写《泉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2、受理
居(村)委会接到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审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接到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核查、社区调查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临时救助家庭,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不符合临时救助家庭即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并说明理由。
4、发放
对于符合救助的家庭,由县级民政部门或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现金或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临时救助金。现金发放时,申请人或或委托人必须在《泉州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亲笔签字(盖章);由金融机构发放的,以银行凭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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