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三种情况:赠与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抚养;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赠与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抚养;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撤销相关知识: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相关知识: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并取得该财产的占有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在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若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则可以行使撤销权。但在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撤销条件包括:赠与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于知道或应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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