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2、即使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很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很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风险。
3、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内部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无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买期房有什么风险呢
这使购买期房者可能要承担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1、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
其中包括两个方面: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无法体现;属于投资性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
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者蒙受损失。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即合同上约定的住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的出入。
3、买期房可能承担——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的业主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由此可以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另外,如果购房者选择购房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下滑,房地产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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