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如下适用调解:
1、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可以与原告协商,如果原告同意行政机关少赔,则双方可以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其赔偿纠纷;
2、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中附带的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无异,因此可以调解。
行政案件听证笔录有哪些内容
1、记录员应当将举行听证的情况记入听证笔录。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案由;
(2)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的身份情况;
(4)办案人民警察陈述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以及行政处罚意见;
(5)听证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6)第三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7)办案人民警察、听证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第三人质证、辩论的内容;
(8)证人陈述的事实;
(9)听证申请人、第三人、办案人民警察的最后陈述意见;
(10)其他事项。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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