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新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新规定为:
1.被限制出行,出行的交通工具和出行地点将会被受到限制;
2.限制消费,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任何非生活或工作必须的物品,支付宝、微信或银行是有权冻结失信被执行人的账户,不允许支付的;
3.子女可能会被限制入学,父母有失信记录,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二、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要多久才能解除?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两年会被撤销。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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