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等。涉及未售出商品房、非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房或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可以退啊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退,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房屋灭失的,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房屋灭失的,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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