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在破产之后,其先前所负担的债务是仍然需要偿还的,该企业的投资人需要以个人的财产承担无限的债务清偿责任。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破产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法人还是负责人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那么个人独资企业也就没有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只存在投资人,而且营业执照上也只标明投资人姓名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雇别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独资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无限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是属于谁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具体解释如下:
1、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这一规定表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如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设立的企业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设立的企业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设立的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设立的企业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另外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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