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如下:
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拿回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债务,剩馀财产按所有权比例分配。
2、公司注销。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所有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的股东,由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在股东利益严重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向法院提出的请求解散公司诉讼。
一、解散公司诉讼原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所有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股东。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都没有原告资格,可不可以提起司法解散诉讼。二.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原告以外的其他股东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三.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同时具备):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公司继续生存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3、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4、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
1、地区管辖公司地址法院,即公司主要事务机构地址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管辖县.县级市或区公司注册机构批准注册的公司解散诉讼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地区.地级市以上公司注册机构批准注册的公司解散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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