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赠送给第三人,会引起公司股东总人数的增加,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
股权赠与如何交税?
股权赠与按以下方式进行交税:
1.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其他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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