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西藏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西藏社会保障部门预计,将有20万名城镇居民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这一政策的实施,让生活在城市里的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收入的非从业人员获得了健康保障。
以前生病住院,恨不得自己是个农民,这样还能享受医疗保险,可现在我们也有了保险,这是政府真正在解决关系我们百姓切身的问题。拉萨市民扎西说。
据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介绍,目前,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已在各自户口所在地报名登记,最快在明年1月1日,他们就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实惠。
至此,西藏已有近98%的人口享受各种医疗保险。其中包括享受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237万农牧民,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8万职工,以及20万城镇居民。
不仅如此,西藏的政府补贴标准也比国家规定了高出了很多。按照国家规定,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而西藏的补贴标准比国家规定整整高出100元。
为此,西藏自治区财政每年将至少投入2800万元补助资金。截至目前,自治区安排的医疗保障体系资金总额已达5.5亿元。
西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蔡宜田说,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不仅解决了西藏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了老百姓看病的负担,对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西藏还有包括城镇灵活就业者、个体业主、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民办非公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等少部分人尚未纳入医疗保险范畴。为此,西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在做扩大医保覆盖面的工作,有望在年内解决。届时,西藏将实现全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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