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无端无故地延长了商品房的交付日期,身为购房者的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向该公司发出书面形式的催告通知。在寄发催告信后,如果在合理期间内问题仍然未能获得圆满解决,那么您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此外,根据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您还拥有选择权,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合同中同时规定了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时,您不能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进行索赔,而是应当选择其中金额较大的那一项予以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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