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本人同意查婚姻信息是否构成侵犯隐私
在法律规定中,丈夫私自访问妻子手机而未得到她的许可属于非法行为,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这种行为所触犯的并非刑法,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会受到行政拘留以及相应罚款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扩展资料: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未经本人同意发身份证复印件违法吗
在网络上发布他人身份证信息的行为已被视为严重违法行径,这其中包括两方面的内涵:
一是未经授权擅自利用他人身份证实施相关行为,此举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认定为非法冒用人身份的行为,进一步可能导致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遭到行政拘留及罚款等惩戒措施,即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为恶劣,则有可能被勒令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罚款;另一种行为则是侵犯了他人姓名权,涉及的法律诉求可以是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撤销其行为对自身造成的妨碍和负面影响、消除由此带来的不良印象,并向受害人作出道歉以及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经本人同意查婚姻信息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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