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便利群众申办出入境证件,最大限度减少办证环节,缩短办证时限,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推出省内户籍居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全省通”新举措,即:本省户籍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就近选择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签注除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无需再提交异地居住证明或就学就业证明。
同时,省公安厅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制作权下放至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含海口四个分局办证中心),此举让本省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在全省范围内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时,均实现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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