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亲人走失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满2年,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凭法院宣告文书,到派出所户籍室就可以办理户口注销。比如登山遇雪崩、大海沉船等,等两年没有必要,只要有有关机关的证明即可。
失踪人口立案时间
报失踪人口案,一般是失踪24小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另外,如果是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的,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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