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由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法院自受理离婚诉讼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起诉人。
三、原告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缴纳诉讼费;法院立案的同时还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四、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并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五、双方按照开庭通知参加庭审,法院进行庭审。
六、经过庭审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一、丈夫失踪妻子如何离婚
丈夫失踪的,则妻子想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如果丈夫已经失踪了两年的,妻子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二、提交上诉书后接下来的流程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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