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未婚生育子女赡养费问题的诉讼中,必须提交出生证明以证实孩子的身份信息与实际年龄,以便法院能据此正确裁决孩子由哪方承担抚养责任。在进行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孩子已经拥有户籍登记,则不再需要提交出生证明。
然而,若孩子尚未完成户籍登记手续,那么提交出生证明便是必然要求,以此来作为衡量孩子确切年龄大小的重要依据,从而有助于准确判断孩子究竟应由哪位父母抚养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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