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审没有减半收费,那么上诉的诉讼费同一审一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合同纠纷诉讼费收费标准
合同纠纷是极其常见的纠纷,合同纠纷如何收取诉讼费,标准如何?根据2007年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包括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和其他诉讼费。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因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他诉讼费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这类费用一般是当事人直接向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支付。通常大家所说的诉讼费一般即指向法院交纳的受理费、申请费。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二审及(特定案件)再审受理费,由原告(上诉人)预交,根据胜诉情况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受理费交纳标准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合同纠纷一般属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或上诉不服)的金额,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撤诉或调解结案的,受理费减半。申请费包括强制执行、财产保全、支付令等情况下的申请费用。申请费也是按照案件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其中申请支付令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计算,财产保全费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强制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目前一般不需要申请人预交。
二、上诉期15天怎么计算
上诉期15天的计算方式如下:
1、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也就是第二天开始算起,周末也计算在内;
2、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可以延后一天;
3、如果延后一天还是节假日,则延后至工作日的第一天。
一、上诉期的起算点如下: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二、上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1、上诉人上诉必须递交上诉状;
2、将上诉状递交给法院一审案件的承办人,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3、上诉要缴纳上诉费。当事人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持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
总之,上诉期15天通常是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也就是第二天开始算起,周末也计算在内;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可以延后一天;如果延后一天还是节假日,则延后至工作日的第一天。
三、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负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在提起诉讼时由原告预交。但是一般最终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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