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土地分为四类:第一类:城市建成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万元/亩;旱地/园地22万元/亩;林地11万元/亩;牧场及其他农用地:55000元/亩;二类地区范围:城市开发区;补偿标准:水田/灌溉地:375000元/亩;旱地/园地:187500元/亩;林地:93750元/亩;牧地及其他农用地:46875元/亩
三类地区范围:南部果园区
补偿标准:水田/灌溉地:156000元/亩;旱地/园地:78000元/亩;林地:39000元/亩;牧地及其他农用地:19500元/亩;牧场等农用地:14062.5元/亩。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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