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只有一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只有一个孩子的判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夫妻离婚后的抚养义务可否因放弃抚养权而免除
夫妻离婚后的抚养义务不会因放弃抚养权而免除,具体如下: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预或介入。
三、法院判抚养权根据什么
法院判抚养权根据以下几点:
1.子女的经济需要;
2.子女的收入、谋生能力、财产及其他经济来源;
3.子女的健康状况;
4.该家庭在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平;
5.子女在婚姻破裂前受到的教育和婚姻双方期望子女所受到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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