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警方人员是否构成袭警罪行,我们必须依据相关案件的具体事实和造成的实际影响展开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价。
通常情况下,若个人的推搡行为纯属轻度、表象平淡无奇且伤害程度微小,则难以将其判定为袭警罪的实施。
然而,倘若此类推搡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并对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造成了实质性的阻挠或威胁,那么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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