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办理结婚登记,首先需要当事人满足一定的结婚条件:一是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以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为基础的。二是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三是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四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规定,即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民政局是如何办理登记结婚的
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的方式是:1、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审查手续,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签名;5、婚姻登记员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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