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为:
1、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一、涉及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涉及主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合法有效;
2、不能根据债权性质转让;
3、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4、不能依法转让;
5、及时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怎样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判断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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