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两者不影响的,可以同时办理赠与公证和继承公证的。
申请《遗嘱》公证,须提供下列证件:
(一)立遗嘱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立遗嘱人所立遗嘱原件。
(三)立遗嘱人财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四)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遗嘱处分的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均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来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人员办理。
(五)立遗嘱人要求撤销在我处经公证的遗嘱或对原经公证的遗嘱进行补充或另立新遗嘱的,应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在谈话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并退回原遗嘱公证书原件。
(六)公证人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办理了遗嘱公证能更改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但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更改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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