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入户新政夫妻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随迁
由于我国对于人口流动以前有限制性规定。经过修订后,现在已经较以前宽松。故而户籍迁入迁出是十分常见的现象。有的由于与外地人结婚,有的是工作的需要,又或者迁到父母同一户籍。无论是哪种情形,申请时都是需要书写落户并通过当地审核批准的。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原则上由父母申报)
1、已婚夫妻政策外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申请办理随亲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入户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居民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申请办理随亲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入户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婚生育说明(由父亲或母亲提供书面材料说明非婚生育基本事实即可,下同);
(5)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按照相关规定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申请办理随亲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入户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非婚生育说明;
5、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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