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法律风险吗
公司责任人不承担法律风险。因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听从总公司指挥。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分公司撤销程序
分公司撤销程序:股东会决议解散分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查账;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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