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依据: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程序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
申请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指定医疗机构临床护理培训3个月并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等其他材料。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审核合格后打印护士证书
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32-8591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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