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果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一、身份证能在异地办理吗?
异地可以办理身份证。
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如果急需用身份证,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
(5)然后进行照片的采集,还要验证指纹。
(6)然后就可以在家等待身份证办好,如果是临时身份证两天就可以拿到,如果是长期身份证是自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第三次换身份证有效期多少年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三、临时身份证可不可以异地办理
临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已经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长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不受理的范围如下:
1、没有申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定是同一人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居住地证明材料包括:
1、《居住证》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作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就读的材料等。
以上证明只要有一种能够证明在此居住、就业、就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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