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情鉴定轻微伤派出所什么时候抓人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不会抓人。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需要依照《刑法》的二百三十四条处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但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不构成刑事案件,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被打后多久能进行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一般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三、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怎么走
伤情鉴定流程如下:
1.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鉴定机构受理后,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4.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鉴定结束。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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