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情鉴定没做可以要求派出所抓人么
可以,没有伤情鉴定前,公安机关抓人是可以的,对法定时限不能进入刑事程序的可以先依治安程序办理,待伤情鉴定意见出具后再视情况而定。在对伤者拒绝作伤情鉴定时,要视伤情程度而定,对明显达不到重伤的,公安机关可不予受理;对明显构成重伤的,公安机关一般会想办法进行鉴定;对重、轻伤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劝导伤者进行伤情鉴定。
二、伤情鉴定是根据什么去鉴定的
伤情鉴定是根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评判是否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三、伤情鉴定做完派出所会怎么做
伤情鉴定出来后派出所的处理方法如下:
1.若属于轻伤,鉴定出来之后,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立案侦查,若不属于轻伤以上结果,派出所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2.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传唤到案刑拘,报请检察院批捕,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归案;
3.在此期间,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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