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持仓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行为。
刑法操纵期货市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当事人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也会构成此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以上量刑规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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