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500万公款不到3个月归还的犯罪吗
若行为人在挪用公共资金后的三个月内成功还清所欠账款,原则上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若行为人将其挪为私用以进行获利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即便尚未超过上述期限,依然可能会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该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
换言之,行为人是否涉嫌该罪行以及最终的刑罚裁定,只与他是否在挪用公款后三个月内完成还款有关。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挪用资金用于获取利润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时,无论是举动的时间还是最终偿还的时间,均不会对是否触犯罪行产生影响。
只要涉及到挪用行为,便足以判定为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维修基金属于犯罪吗
未经授权擅自挪用住宅公共设施专项维修基金无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非法占有和挪用的房屋维修基金金额规模达到一定幅度,且在规定时间内未将所挪用的资金全数归还,此类行为将涉嫌刑事犯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条款进行严肃惩治。
具体而言,对于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中的从业人士,若其凭借职位优势利用职责权限挪用所在单位资金供自己个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借款,并且该违规操作涉及的资金总额较大且已超出三个月的偿还期仍未能归还,那么这类人员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严重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n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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