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施工合同没签怎么结算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否中途变更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可以中途变更的,但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并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三、没有施工合同能否开工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有些也是可以的,实践中,没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开工建设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在没有中标通知书、没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即进场施工。
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了初步的意向性协议,但没有签订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进场施工。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施工现场围档、临时设施搭建等工作,有的施工单位除进行上述工作以外,立即进入工程的施工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全文7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