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消协公布了2009年度典型投诉案例,涉及八大消费领域,消协还针对部分案例进行了点评。
公司按行规多收八千
2008年5月,消费者刘女士位于黄陂区滠口街的复式楼要装修,与北京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按照该公司实地测量计算,房屋总面积是170平方米。开工前10天左右,某方面以没有按行规来测算面积,要求重新按200平方米计算为由,停止了该工程。
某所指的行规,实际上就是房屋面积测算标准为复式楼一楼面积×2,这就意味着,刘女士要为这扩大的30平方米,多支付8000余元。
刘女士咨询武汉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被告知,不存在这样的行规。经武汉市消协调解未果,黄陂区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消费者胜诉,由某公司全额退赔消费者2万元。
【点评】某公司以所谓行规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明显有悖于《消法》有关规定。
百人默认涨价一人较真
去年2月,沌口张先生在江汉大学附近的XX干洗店预存3000元,办理了一张5.5折的洗衣卡。但三天后发现,价格比办卡时涨了近30%。张先生投诉到沌口区消协,经调解,店主赔偿张先生面值200元的洗衣卡一张。
【点评】经调查发现,在该店办理洗衣卡的其他百余名消费者,均默认了商家的涨价行为,只有张先生一人较了真。
品牌笔记本修3次仍黑屏
2009年9月20日,消费者屠女士买了一台价值3650元的某品牌笔记本。一个月后网口无法正常使用,10月25日,消费者拿到武昌珞喻路某服务店维修。连续送修三次,电脑仍黑屏不能用。消费者强烈要求换新机,可对方一直拖延。
【点评】目前,一些品牌特别是某些国外品牌的电脑产品,依靠着在国内广告多、销量大,忽视了其产品质量,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武汉市消协建议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联合起来,通过司法途径与问题品牌公司对簿公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车被修理工撞损保险拒赔
2009年7月1日,何先生投诉称,他在汉口某修理行维修的蒙迪欧轿车,被车行员工驶出撞损,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赔付。保险公司称,汽车毁坏属于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不予赔偿。经武汉市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初步一致。
【点评】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大型汽车修理商,注意检查修理时的每一个环节,留取相关凭证,最后全面仔细检查所交车辆。
靠窗座位最低消费三百?
2009年9月,何女士和朋友去汉口永清街附近的**餐厅就餐,当时她准备和朋友坐在靠窗的席位。结果被告知,靠窗的座位有300元最低消费。何女士投诉到市消协。酒店最终取消了最低消费设置,并向消费者道歉。
【点评】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不能以自己的规定设置最低消费,而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金额。
保险无故被中断6年
汉口周女士2001年1月,办理了某保险公司的30年保险产品。2005年3月,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将与其同名的汉阳周女士的身份信息等受益人重要资料变更。其间,又因保险业务员代收代缴,导致中断了长达6年的保费,汉口周女士利益无故受损。经市消协调解,由于提供不出缴费单据,保险公司仅退还保费5000元,且不愿投保人续保。
【点评】投保人在投保后,应定期到指定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缴费,并保存单据,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查询、取证。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