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款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高利贷,违法所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罪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
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1、高利贷不是刑事犯罪,而是违法行为。
2、因高利贷产生民事纠纷的,人民法院立案的标准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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