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缴纳是用什么方式进行的
工伤保险缴纳如下:
1.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金额;
2.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金额,并提交工伤保险费申报表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材料;
3.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全额申报,全额缴纳。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者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追缴费用,并加收滞纳金。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
工伤保险赔偿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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