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当事件没有导致任何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双方对于事件发生的实情及其缘由均达成共识时,他们能立即撤离现场,以改善当前的交通状况,同时通过自行协商来解决损害赔偿方面的问题。
然而,如果双方并未能及时撤离现场,他们应立即向执行勤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如果仅仅是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并且事件的基本实情已经相当明朗,那么当事人应该先从现场实行撤离,然后再在后续的环节中进行相应的协商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全文4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