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如若违章操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者,根据其情节轻重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肇事后逃逸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为严厉的是,如果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那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对于多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曾层出台过《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详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只要在驾驶过程中,造成死亡事件一人次或者三名以上人员重伤且本人负全责或者主责、或造成三人以上死亡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亦或是由于自身违法行为给他人财产带来直接损失且负全责或主责,且无力支付三十万元以上赔偿金额的话,都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制裁。
此外,《刑事诉讼法》也同样提供了解决渠道。
若交通肇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的全责或者主责,并存在诸如酒后驾车、毒瘾未戒等等任何非正常驾驶行为的话,其行为将被视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需在结案后由交警部门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和文件,经过检察院审核决定后,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由此法院才可以依法进行审判判决。
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还细则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案件调查完毕的,每个案件应该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切、充分,并填写好起诉意见书,连同所有相关资料、证据一并移交至上级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同时向嫌犯及其辩护律师通知案件移送的状况。
若受害者自愿承认罪行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交,并在起诉意见书中表明相关说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又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对于侦破结束的案件,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至于第一百六十九条,更将所有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尽数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而第一百八十六条又进一步强调,法院在通过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之后,若发现起诉书中明确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存在,便应决定进行公开审判。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文9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