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监狱外执行期间怀孕,可以继续在监狱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罪犯,因患重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女性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合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以暂时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由罪犯原基层组织或部门协助监督的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期间怀孕算累犯吗?
监外执行反复怀孕算刑期,监外执行不算刑期的是以下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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